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变更或脱离支撑单位,需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并报中国科协批准。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支撑单位对其编制内的学会负责人进行调动,应先征求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支撑单位应对全国学会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经费支持,为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保障。
“挂靠体制”是指学会依托某一个单位或部门解决办事机构在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等方面的问题,所依托的单位或部门被称为挂靠单位。“挂靠体制”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特色产物。1958年,中国科协成立后,提出“挂、 靠、并、动”的四字方针。后来挂靠延用,就逐渐…
办事机构一般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并配置必要的人员开展工作。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是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因此全国学会设立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办事机构是在全国学会理事会领导下、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办事机构一般称为秘书处。办事机构一般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负责学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学会各项决议、决定; (…
不能。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全国学会授权或者批准,分支机构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北京 分会。
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军队人员等兼任全国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报批。
不能。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的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 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得计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
不能。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的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此通知下发前已经开立的银行账户,应当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后撤销。
不能。 根据《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的规定,社会团体不得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委托 其他组织运营,确保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办事,按章程开展活动。
不能。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社会团体授权范围内可以依 据社会团体会费标准代表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其收取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应当缴入社会团体对应账户统一核算。
不能。 根据《民政部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关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应注意下列事项: (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学会的全称,不能单独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2)名称不得与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名称相同或相似; (3)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 (4)不冠…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规范; (2)有学术带头人和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 (3)有符合全国学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4)能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 (5)…
全国学会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或注销。设立、变更或注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代表机构是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学会开展活动,承办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是学会的组成部分,按照名称可分为代表处、联络处和办事处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