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全国学会授权或者批准,分支机构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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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科技奖励可以下设子奖项,但不宜过多。子奖项之间应当界限清楚、目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