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是在全国学会理事会领导下、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常设专职业务机构。办事机构一般称为秘书处。办事机构一般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负责学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学会各项决议、决定;
(3)负责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学会财务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学会财务收支状况;
(5)负责学会有关党、团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履行理事会和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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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会设奖后应当在3个月内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报告材料: (1)设…
不能。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学会在科技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经审查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
副理事长作为学会负责人成员,协助理事长领导学会开展工作,一般行使下列职权: (1)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