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社会组织对内部薪酬分配享有自主权,但应按照民主程序建立薪酬 管理制度,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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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收入应单独核算,不能与提供服务收入、捐赠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混合核算。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科技奖励可以由多个设奖者联合设立,但应明确承办机构。设奖者应为奖励的运行提供经费支持…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