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社会组织应根据所处业务领域的整体薪酬水平,参考住所地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以及行业薪酬调查报告发布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就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幅度等事项,与从业人员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确保从业人员薪酬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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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国科发奖〔2017〕…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
不能。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