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获得慈善组织属性有两种途径:一是尚未取得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资格的,将法人登记和慈善组织属性认定合并,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阶段一并审查,即慈善组织登记;二是《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即换发标有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1:什么是法人?有哪些类型?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9:什么是慈善组织?
社会组织是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组织形态,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等特征。社会组织…
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登记管理制度。双重管理制度是指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国科协团体会员享有以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