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2016年第33期),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经批准在 社会团体兼职,任期届满继续兼职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兼职不得超过2届, 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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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组织对自身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北京 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全国学会退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