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长作为学会负责人成员,协助理事长领导学会开展工作,一般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职责分工,分管学会不同方面的工作;
(2)受托代表学会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出席有关重大活动,与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与交流;
(3)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受委托代理行使理事长职权。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2:秘书长有哪些职权?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0:理事长有哪些职权?
根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
经审查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
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
全国学会依据其章程规定,每四至五年按期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