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理事长
(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原则上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由理事会聘任的秘书长可不受届次限制。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0:理事长有哪些职权?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48:学会负责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经审查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
关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应注意下列事项: (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前应当冠以全…
会员代表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会员代表的规模和结构由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按照…
学会科技奖励可以下设子奖项,但不宜过多。子奖项之间应当界限清楚、目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