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全国学会应书面通知会员补交;不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缴纳会费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全国学会收取会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学会应当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填报会费收支情况。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87: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和资助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85:如何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如何理解会费标准不能浮动?
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全国学会的主要任务是: (1)…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
根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