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学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 热爱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
(2)在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或有较大影响的人士;
(3)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二周岁;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