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下列团体不属于规定登记的范围:
(1)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 2 )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 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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