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3:什么是非营利法人?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1:什么是法人?有哪些类型?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
不能。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 …
信用信息管理与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行政管理措施,可以同时并用。活动异常名录与严重…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条的规定,登记成立全国学会时,申请由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