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的规定,面向全国或跨国境的学会科技奖励由科技部 负责监管和指导,日常工作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性的学会科技奖励由承办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和指导。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26:学会设立科技奖励需要审批吗?如不需要审批,应办理什么手续?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24:什么是学会科技奖励?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北京 分会。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十条的规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
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须满2年,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