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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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