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征收管理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规定办理。因此,社会组织减免的增值税、消费税不用实际缴纳,相应就不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94:关于关税,社会组织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92:关于增值税,社会组织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委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科协社团党发〔20…
学会联合体是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全国学会自愿发起,经中国科协批准成立的非法人合作组…
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 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
会员制是学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会员一旦加入学会,就应该按照其章程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