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理事长
(会长)为全国学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在章程中写明,经理事会同意后,报经中国科协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并获得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全国学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全国学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原则上不担任学会法定代表人。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7:对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应如何掌握?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5: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组部《关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问答》(…
需要。 已经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如需变更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
是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