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是中国科协规范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全国学会组织发展的通用原则。通则由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是全国学会制定章程的依据之一,适用于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和已经加入中国科协成为团体会员的全国学会。现行通则由中国科协九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总则、管理、内部治理、终止与清算、附则5章共102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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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
不能。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全国学会授权或…
会员代表任期由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一般4-5年,最长不超过5年。会员代表的任期没有连任…
不能。 根据《民政部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