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是中国科协规范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全国学会组织发展的通用原则。通则由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是全国学会制定章程的依据之一,适用于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和已经加入中国科协成为团体会员的全国学会。现行通则由中国科协九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总则、管理、内部治理、终止与清算、附则5章共102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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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学会在科技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
不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如果…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