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是中国科协规范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全国学会组织发展的通用原则。通则由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是全国学会制定章程的依据之一,适用于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和已经加入中国科协成为团体会员的全国学会。现行通则由中国科协九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总则、管理、内部治理、终止与清算、附则5章共102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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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秘书长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理事长提名秘书长人选; (2)理事会表决同意…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学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准予登记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登记证书上标注统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