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委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科协社团党发〔2018〕39号)的规定,理事会党委的组成应遵循规模适中原 则。理事中的党员人数达到100人(含100人)以上,党委委员一般设置7至11 人的单数,理事中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党委委员一般设置5人。党委委员一般由理事党员推选产生。
党委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其他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工。书记一般由党员理事长担任。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65:理事会层面党委委员任期如何确定?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63:理事会层面党委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关于授奖比例相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设奖者可以自行规定。为保证科技奖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经审查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
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 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
学会换届后,一般需要到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以下事项: (1)负责人备案。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