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委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科协社团党发〔2018〕39号)的规定,理事会党委的组成应遵循规模适中原 则。理事中的党员人数达到100人(含100人)以上,党委委员一般设置7至11 人的单数,理事中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党委委员一般设置5人。党委委员一般由理事党员推选产生。
党委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其他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工。书记一般由党员理事长担任。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65:理事会层面党委委员任期如何确定?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63:理事会层面党委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党组织包括办事机构层面的党组织、理事会层面的党组织、分支机构层面的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社会组…
学会理事会层面党委经由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审批成立,接受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