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组织对自身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发现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经核实后作出不予更改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57:社会组织如何从活动异常名录中移出?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55: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前是否会有事先告知?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
经济实体是指社会团体因自身业务活动和与其宗旨相适应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登记的…
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2…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