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40: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完成什么工作?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3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学会科技奖励可以下设子奖项,但不宜过多。子奖项之间应当界限清楚、目标明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的规定,中国科协对所属全国学会的处罚包括以下…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北京 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