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6: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4:什么是特别法人?
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2…
不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如果…
需要。 已经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如需变更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
不能。 根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