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6: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4:什么是特别法人?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
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 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
不能。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学会在科技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会员代表条件由学会根据章程制定,一般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学会章程,无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