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册资金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内部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均可以决定注册资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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