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 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7:作为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能否营利?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什么是捐助法人?
各部门或企业在采用团体标准时,应当了解该团体标准的发布机构,了解该团体标准相关管理制…
协会是以推进某方面的事业为基本任务,以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协调为主要工作和活动的…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作为非营利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