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政策,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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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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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鼓励社会团体之间开展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