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会设奖后应当在3个月内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报告材料:
(1)设奖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奖励名称、设奖目的、设奖人、承办机构、奖励对象与奖励周期等基本情况。
(2)《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信息表》。表格可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30:科技奖励哪些事项发生变更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28:学会设立科技奖励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
根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
不能。 根据《民政部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