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学会调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应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议, 向中国科协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学会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并按要求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调整全国学会负责人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5: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3:聘任秘书长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根据《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分支机构管理应坚持…
关税是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进口货物的收…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社会组…
不能。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