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4)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5)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
(8)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02: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应遵循什么组成原则?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00:什么是理事会?有哪些职权?
关税是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进口货物的收…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社会组织抽查是指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法定职责,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对其依法开展活…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