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产生会员代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坚持民主推选。要组织会员反复酝酿,严格按照学会规定程序推选。要特别注意会员代表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指定。
(2)要体现会员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推选产生的会员代表,应是思想作风正派,密切联系会员,有能力参与学会决策的会员。应尽可能使所有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3)要严格审查会员代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会员代表的推选不符合程序或不符合条件的,应重新进行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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