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产生会员代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坚持民主推选。要组织会员反复酝酿,严格按照学会规定程序推选。要特别注意会员代表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指定。
(2)要体现会员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推选产生的会员代表,应是思想作风正派,密切联系会员,有能力参与学会决策的会员。应尽可能使所有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3)要严格审查会员代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会员代表的推选不符合程序或不符合条件的,应重新进行推选。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92:会员代表应符合什么条件?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90:如何确定会员代表的规模和结构?
办事机构一般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并配置必要的人员开展工作。秘书长由理事长提…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加强和…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
科技社团是科技类社会团体的简称。科技社团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一般以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