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百问

中科科界 > 新闻动态 > 学会百问 > 学会工作百问190:关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学会工作百问190:关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0年06月08日 3,570 次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  的规定,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2)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

(3)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 4 ) 各类收费业务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履行章程规定的程序。

(5)收费所得除了用于组织管理、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成本及与组织有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外,必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分配。

(6)各项收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征税的,应到指定税务主管部门购领和使用相关税务发票,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