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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工作百问211:非营利组织收取的财政拨款,是否征税?

2020年06月09日 3,284 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因此,非营利组织取得的财政拨款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课税范围内的收入项目,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