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因此,非营利组织取得的财政拨款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课税范围内的收入项目,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12: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何不同?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10:非营利组织收取的捐赠,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虽然都可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税务处理存在明显差别:不征税收入用于…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社会组…
社会组织获得慈善组织属性有两种途径:一是尚未取得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