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07:哪些情形下将取消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205: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交什么材料?
会员(代表)大会议程主要包括:审议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